越南制造加工出口(00422) - 延迟寄发主要交易通函及获授出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14.41(A...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 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所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 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根據上市規則第 14.41(a)條,轉讓事宜的進一步詳情及有關相關物業的估值報告之通函 (「通函」),須於該公告刊發後十五個營業日內(即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或之 前)寄發予股東,以供參考。 由於本公司需要額外時間編製及落實載入通函之估值報告及若干財務資料,本公司已申 請且聯交所已授出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 14.41(a)條,條件為本公司將於二零二六年二 月二十七日或之前寄發通函。 1 承董事會命 越南製造加工出口(控股)有限公司 劉武雄 主席 香港,二零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Vietnam Manufacturing and Export Processing (Holdings) Limited 越南製造加工出口(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422) 延遲寄發主要交易通函及 獲授出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 14.41(A)條 茲提述越南製造加工出口(控股)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