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煤澳大利亚(03668) - 提名和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委员会职责 - 评估董事及执行委员会成员绩效、审核薪酬政策等[2] - 考虑并建议公司长期激励计划各方面[3] - 评估执行委员会成员关键绩效指标并向董事会提建议[4] - 就公司董事薪酬水平向董事会提建议,由股东批准[5] - 审核董事会规模和构成、推荐各委员会成员等[9] - 履行职责时监督考虑多元化与包容性政策[10] - 职责完整报告给董事会[31] 政策目标 - 薪酬政策确保薪酬结构公平、吸引挽留人才等[6] - 提名政策在年度报告公司治理报告披露[14] 人员规定 - 2028年7月1日起,董事会不得含超六个董事职务的独立非执行董事[11] - 长期任职独立非执行董事重新任命需股东决议批准[12] - 委员会至少由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主席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16] 会议相关 - 根据情况开会,每年不少于一次[23] - 成员或秘书可召集会议,通知附信息和材料发成员和董事会[24] - 主席或代理人会后向董事会口头汇报要点等[26] - 秘书保存会议纪要,草案发主席提意见[27][28][29] - 纪要后续会议提交审阅确认,成员和董事可查阅[30] 其他 - 执行委员会成员不得干预自身薪酬决定[7] - 继任计划除法律要求需保密,适时审查[8] - 委员会法定人数需包括多数成员[17] - 可通过员工及外部顾问获建议,请求通过秘书提出[25] - 审阅未审批的议事规则公开披露和声明[31] - 董事会对议事规则年审并批准修订[31] - 董事和员工可向秘书要议事规则副本[32] - 议事规则公布在公司内联网和网站[32] - 所有文件以英文稿为准[33] - 审阅年度报告和重大事项新闻稿相关披露内容[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