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000541)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修订)
佛山照明佛山照明(SZ:000541)2025-12-18 12:32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公司应在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4]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实施绩效考核[5] 任职与解聘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监会行政处罚等不得担任[4]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5] 职责与协助 - 负责信息披露、组织会议等工作[8][9] - 公司应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1] 培训与代行 - 董秘、代表每两年至少参加一次培训[11]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