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精装(002989) - 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 提 名 委 员 会 工 作 制 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深圳中天精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