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能源(01799) - 须予披露交易 - 出售附属公司之权益
新特能源新特能源(HK:01799)2025-12-18 11:39

交易事项 - 2025年12月18日内蒙古能源将合伙企业79.92%财产份额(对应认缴金额13.37亿元)转让给管理人[4] - 出售事项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5%低于25%,构成须予披露交易[5] - 康平新能源及内蒙古能源将分别转让荣晟电力及新园新能源99.99%股权给合伙企业[11] - 公司预期项目公司转让协议交易适用百分比率不超5%,不构成须予公布交易[20] 融资事项 - 特变电工申请储架发行类REITs,额度30亿元,已获上交所无异议函[12] - 首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规模13.37亿元,优先级占98.43%(13.16亿元),次级占1.57%(2100万元)[13] 企业结构 - 待出售事项完成,集团将持有合伙企业20.08%财产份额,财务报表仍并入集团账目[16] - 合伙企业2025年12月17日成立,聚能新能源、内蒙古能源、新疆新能源分别认购约0.06%、79.92%、20.02%权益[19] - 新疆新能源为公司持股91.26%的附属公司[23] 项目情况 - 荣晟电力持有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柏榆镇101.9MW风电项目[23] - 新园新能源持有新园正镶白旗特高压外送200MW风电项目[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