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600755) -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6年10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37621097元[8] - 公司营业期限为50年[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137621097股,均为面值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17]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7]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2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5]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0] - 股东提出查阅公司有关信息或索取资料,应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29]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16]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7] -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净利润的10%[161] 其他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纪委任期与之相同[93] - 公司设总裁一名,副总裁若干,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