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普思瑞元宇宙(08093) - 企业管治委员会职权范围

企业管治委员会成立与变更 - 公司企业管治委员会于2015年1月28日成立[4][6] - 公司名字于2024年10月8日变更[2] 委员会成员与会议 - 委员会成员最少3名,大部分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7][9] - 召开委员会会议需提前7天通知(不少于3天)[13][15] - 委员会会议法定人数为2位成员,且大部分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17][19] - 委员会会议每年最少召开1次,必要时次数更频繁[18][19] - 议程及相关文件一般提前7天(不少于3天)送达成员[19] - 委员会会议决议须经出席会议成员过半数通过[21] - 全体委员会成员签署的书面决议与会议通过决议具有同等效力[22] - 委员会成员不得委任代表[23][26] 委员会职责与权限 - 委员会可要求集团雇员及专业顾问提供资料、出席会议并解答问题[27][28] - 委员会必要时可寻求外界法律或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29][30] - 委员会每年检讨职权范围及有效性并向董事会提出修订建议[30] - 公司应向委员会提供充足资源履行职责[31] - 委员会应保持集团企业管治及非财务类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32][34] - 委员会职责包括制定及检讨集团企业管治政策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33][34] - 委员会审查和批准年度企业管治报告及相关披露,确保遵守适用法律[36][37] - 委员会监察集团主席及行政总裁职责区分[39] - 委员会职责包括检讨及监察集团合规政策、人员培训等[42][43] 会议利益冲突与记录 - 会议秘书需查询并记录利益冲突情况,相关委员不计入法定人数且放弃投票[46][47] - 委员会需不时检讨职权范围和有效性并建议变更[48] - 委员会完整会议记录由秘书保存,初稿和定稿14天内先后发送成员[51][54] - 委员会秘书应存档会议记录并记录成员出席率[52][54] - 委员会应在每次会议后向董事会汇报[50][53] 其他规定 - 公司章程适用规定适用于委员会会议程序[55] - 董事会可修订、补充及废除职权范围和决议,不影响此前行动有效性[56][57] - 委员会应在公司及港交所网站公开职权范围并解释角色和权力[5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