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时胜(300377)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赢时胜赢时胜(SZ:300377)2025-12-17 10: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4年1月3日核准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85万股,1月27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1,003,080元[7] - 公司发起人共45名[12] 股权结构 - 设立时唐球认购股份11467500股,股权比例34.75%[13] - 上市前唐球持股15590385股,股权比例34.6453%[15] - 华软创业投资无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691855股,占比5.9819%[16] 股份限制 - 公司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3]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3] 股东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0]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6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78]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80] - 董事会有权决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但不超50%的事项[82] 利润分配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总额的20%[109] - 公司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109] - 公司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109] 公司合并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24]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需在1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129] - 董事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