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达股份(688231) -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隆达股份隆达股份(SH:688231)2025-12-17 09:16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银行间 债券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 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发布的《银行间 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市 场自律处分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债务融资工具") 是指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公司作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会员,在债务融资工 具发行及存续期内,对公司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可能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债 务融资工具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按照法律、法规和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规定 要求披露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