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银行(09677)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委员会成员 - 全部为非执行董事且独立董事占大多数,设正副主任委员各1名[7] -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两年内不得担任委员[7] - 任期与董事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8] 工作机制 - 办公室设审计部,负责会议组织协调[8] - 在董事会领导下工作并报告,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10] - 至少每年与外部审计机构开会两次[11] 会议安排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提前五天通知、三天送议程文件[15]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 可视情况召开临时会议,表决方式多样[16] 审议事项 - 披露财务信息、聘解会计师事务所等需半数同意后交董事会[17] 其他规定 - 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必要时聘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6][18] - 讨论成员议题时当事人回避[19] - 形成记录和报告,签字后交董事会[19] - 委员有保密义务[19]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