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线缆(001208) - 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华菱线缆华菱线缆(SZ:001208)2025-12-16 15:02

会议召集 - 董事会应在提议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需提前15日发出[9]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可书面提议召开会议[10] - 董事会未履职,10%以上持有人有权公告发出会议通知[11] 会议变更与登记 - 因不可抗力变更会议时间等,需提前5个交易日公告,不得变更债权登记日[12] - 债权登记日在会议召开日前10日至3日前[13] 持有人权利义务 - 持有人有权参与表决、获本息、转股、行使回售权等[5] - 持有人需遵守债券条款、缴纳资金、遵守决议等义务[5] 会议权限与提案 - 会议对公司方案变更、未付本息解决方案等作决议[6][7] - 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持有人及关联方可提临时议案,提前10日提交[16] 表决权与决议 - 每100元面值债券有一票表决权[24] - 部分主体无表决权,不计入出席张数[26] - 会议决议经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持有人同意有效[27] 其他规定 - 授权委托书提前24小时送交召集人[19] - 董事会未履职,按规则推举会议主席[21] - 公司应委派人员出席会议答复质询[21] - 会议决议表决通过生效,需批准的批准后生效[27] - 召集人会后二交易日公告决议[28]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管十年[30]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解释[32] - 规则于2025年12月17日由公司董事会发布[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