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地博大绿泽(01253) - 第三份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
绿博生态绿博生态(HK:01253)2025-12-16 12:29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中国绿博生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5] - 公司注册办事处位于开曼群岛指定地点或董事会决定的其他开曼群岛地点[5] - 公司法定股本为2亿港元,分为8亿股每股面值0.25港元的股份[8][24] 股本与股份 - 公司有权赎回或购买股份、增减股本及发行部分股本[8] - 变更已发行类别股份权利,需占有关类别四分之三持有人投票权的持有人书面同意或类别股份持有人独立会议特别决议案批准[24] - 公司支付股份认购佣金不得超股份发行价的10%[27] 股东相关 - 每名股东的法律责任仅限于其所持股份的未缴款额[8] - 股东可通过普通决议案罢免任期未满董事并选举他人接替[63] - 公司每年股东大会上,三分之一董事须轮值退任,每位董事最少每三年轮值退任一次[65] 会议相关 - 公司须每个财政年度举行一次股东周年大会,须在财政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除非联交所另行批准更长的期限)[45] - 为通过特别决议案而召开的股东大会,应提前至少21天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特别大会须提前至少14天书面通知[47] - 股东大会决议一般以投票方式决定,现场会议特定程式或行政事宜决议可举手表决[54] 董事相关 - 董事人数不少于两人[62] - 董事酬金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厘定,按董事同意比例分配,未达成一致则平分,任职时间短按比例领取[64] - 董事会可按条件委任董事担任总经理等职务,该董事可被董事会撤免[70] 财务与股息 - 公司可在股东大会宣派股息,但不得超董事会建议金额[84] - 董事会可在公司利润允许时派发中期股息[84] - 董事会经股东批准可指示以指定资产方式偿付股息,遇困难可适当解决[89] 其他 - 第三份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细则于2025年11月7日通过特别决议案采纳[10][15] - 公司被注册为豁免公司,业务经营受开曼群岛《公司法》第174条规定限制[9] - 公司有权根据开曼群岛以外法律以存续方式注册为股份有限法人实体并撤销在开曼群岛的注册[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