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nzhen CVA Innovation Co., Ltd.(H0193) - OC Announcement - Appointment
上市情况 - 公司申请未获上市批准,港交所和证监会可能接受、退回或拒绝申请[4] - 香港公开发售前需在香港公司注册处注册招股章程[5] 证券相关 - 公司证券未也不会在美国证券法案下注册,拟维持外国私人发行人身份[6] 公告说明 - 公告为向香港公众提供信息,不构成证券发售或认购邀约[3][8] 人员委任 - 截至公告日,公司委任ABCI Capital Limited为唯一整体协调人[10] 董事构成 - 公告涉及申请中的公司董事包括3名执行董事、1名非执行董事和3名拟独立非执行董事[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