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元智慧(300645) -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年12月修订) 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选举董事行为,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正元智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采 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该次 股东会拟选举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 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 事,也可以分散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应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