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元智慧(300645) - 股东会议事规则
正元智慧正元智慧(SZ:300645)2025-12-16 00:0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临时股东会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股东会通知公告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5] - 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15]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 - 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5][16] 自行召集股东会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1] 提案权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提案[13] 网络投票时间 - 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会当日上午9:30[18] - 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会议记录保存 - 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4] 提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25][37] 决议通过条件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0] - 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特别决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对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30]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超规定比例部分,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1] 董事选举制度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3] 规则相关 - 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并施行,修改亦同[40]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