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元智慧(30064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支取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4] - 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或独财[6] - 商业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募集资金使用与调整 - 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10] - 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50%,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评估[11]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原则上应在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2]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改变用途金额达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通过[14]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无需特定程序[14]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视为改变用途,需特定程序[24] 募集资金其他管理 - 闲置资金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需满足条件并公告[16][17]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应为安全非保本型,不得质押[18] - 超募资金应于结项时明确计划,使用需董事会决议等[21] 信息披露与监督 - 会计部门设台账,内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并报告[28] - 当年有募集资金运用,董事会出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28] - 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8] - 保荐机构或独财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年末出核查报告[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