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元智慧(300645)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资助规则 - 资助对象为持股超50%的控股子公司除外,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特定条件[2] - 为他人取得股份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10%,董事会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4] - 特定情形下资助经董事会审议后还应提交股东会[5] 资助要求 - 为持股不超50%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资助,其他股东原则上按比例同等资助[7]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资助事项[9] - 已披露资助事项特定情形需及时披露情况及措施[10] 后续管理 - 逾期资助款项收回前,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资助[11] - 财务部负责资助对象风险调查等工作[13][14] - 内部审计部门监督财务资助事项合规性[14] - 违反规定资助造成损失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