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淼科技(688350)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总经理任期、离职与代职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4] - 总经理辞职需提前二月向董事会递交报告,董事会一月内批复[8] - 代职超三十个工作日,董事会决定代理总经理人选[9]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2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报告[21]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需报告[2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2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21]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21] 关联交易关注与报告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的交易需关注[22] - 公司与同一关联法人十二个月内签署不同协议达上述标准需关注[22] - 公司向有关关联自然人一次性支付现金或资产达30万元以上需报告[23] - 公司向同一关联自然人连续十二个月内支付现金或资产达30万元以上需报告[23] 总经理薪酬与奖惩 - 总经理薪酬由董事会讨论决定[26] - 完成董事会制定年度目标利润等指标获奖励[26] - 因经营管理不善未完成年度经营指标受处罚[26] - 董事会决定致无法完成年度利润指标,总经理不担责[26] 其他 - 总经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26] - 细则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