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淼科技(688350)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富淼科技富淼科技(SH:688350)2025-12-15 12:32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 第七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一种情形 1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 义务,促进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富淼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 董事会负责。公司设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分管。 第四条 本细则是董事会秘书执行职务过程中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符合以下基本条 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