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淼科技(688350)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及本制度、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股东;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 归集和有效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维护 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及《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可能发生、将要发生、正在发 生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对投资决策产生 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简称"重大事项")时,按照本制 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以下简称"报告 义务人"),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办公室、董事长、董事 会秘书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度的目的是通过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