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淼科技(688350) -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江苏富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及条件 第四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 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 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 第五条 公司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 止暂缓、豁免披露的信息泄露。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随意 扩大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滥用暂缓、豁免程序,规避应当履 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六条 公司决定对特定信息作暂缓、豁免披露处理的,应当由公司董事 会秘书负责登记并填写《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办理审批表》 (附件一),并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确认后,交由董事会办公室妥 善归档保管。材料保管期限为十年,登记及存档保管的内容一般 包括: (一)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事项内容; (二)暂缓或豁免披露的原因和依据; 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 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