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7年6月23日获批发行1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含1000万股职工股,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3505864981元[10] - 公司成立时向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56600万股[17] - 公司股份总数为3505864981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7]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25] 股东权益与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特定诉讼请求权[30][31] - 股东对违法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29] - 股东对程序、表决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60日内有权请求法院撤销[29]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是权力机构,可选举更换董事并决定报酬,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等[38] - 股东会对公司增减注册资本、新股发行等事项作决议[38] - 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超3000万元的赠与或受赠资产事项需股东会审议批准[39] - 连续12个月内累计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需股东会审议批准[3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设1名职工董事[78] - 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对单个标的累计出资超10000万元的对外投资等事项[80][81] - 董事长审议批准公司对单个标的累计出资10000万元以下的对外投资等事项[82][83] 人员任职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1] -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02][103][105]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5年,领导班子成员5至9人,最多不超11人[109] 财务与报告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1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114] - 年度盈利且满足条件时,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70%或当年经营现金流净额为正,公司应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可分配利润的30%[116] 其他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公司解聘或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2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9] - 控股股东指持股超公司股本总额50%或表决权影响重大的股东[143]
广州发展(600098) -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