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资本相关 - 公司注册资本从3,544,055,525元修订为3,505,864,981元[7] - 公司股份总数为3,544,055,525股或3,505,864,981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3] 公司章程修订 - 将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表述调整为“股东会”[2] - 修订完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条款并单独列示[2] - 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决策权限及范围[2] - 删除监事会相关章节及内容,监事会职权由审计委员会行使[2] - 明确独立董事权责,新增第五章第三节[2] - 完善“审计委员会”职权描述,增加行使监事会职权[2] - 将“战略管理委员会”改为“战略管理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删除“预算管理委员会”[2] - 删除原“第九章 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及“第十一章 信息披露”章节[2] 股份交易与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9] - 公司董事、监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0]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按所持股份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种类股份股东权利义务相同[10][21] - 股东可按股份份额获股利等利益分配[10][22] - 股东可依法请求、召集等参加股东大会并表决[10][22] - 股东可对公司经营监督、提建议或质询[10][11] - 股东查阅公司有关材料需提供持股证明,公司核实后提供[10][23]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5] - 股东会审议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达3000万元以上的赠与或受赠资产事项[15] - 股东会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15] 担保审议规定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5] - 按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5] 会议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8]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2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0]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5]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等[3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1] - 年度盈利且满足条件时,公司年末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或当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正,无重大计划应现金分红[42] - 公司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30%[42]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49]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49]
广州发展(600098) -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