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力科技(30061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2月)
美力科技美力科技(SZ:300611)2025-12-15 12:02

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确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策 的合法化、规范化,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浙江美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七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 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二章 会议的召集与召开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相关事项。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 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 推举一名代表主持。召集人应当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 资料和信息。如事项紧急或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豁免上述时限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