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展(600098) - 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广州发展广州发展(SH:600098)2025-12-15 12: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5]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9]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1]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9]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0]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20] 专门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7]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明确[17][18] 会议相关要求 - 公司应提前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10年[22]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23] 事项审议流程 - 部分事项经独立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23] 独立董事权益保障 - 履职遇阻碍可报告,费用由公司承担[24] - 公司应给适当津贴,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4]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等,经股东会批准生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