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步森(002569) -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步森股份步森股份(SZ:002569)2025-12-15 11: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4月12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34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401万元,已发行股份数为14401万股[8][20] - 公司由步森集团等10家发起于2005年6月设立,步森集团持股5516万股,占比78.80%[18][1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39]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等违反规定或内容违反章程,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撤销[39]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可书面请求相关机构诉讼或自己名义诉讼[41] 股份交易与收益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2]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特定情况除外[32] 公司收购股份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处理要求和股份持有限制[2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通过公开集中交易方式或其他认可方式[26]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2]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53]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66][6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0]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98]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00]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职工董事一名[107]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07] 董事会职权与决策 - 董事会行使召集股东会等十五项职权,超过股东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08][109][110] - 董事会对各项投资的资金运用权限为单项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112]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5]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56]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5]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66][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