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申请与审批 - 被担保人应至少提前10日向财务部提交担保申请书[8]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4]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4]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4] 担保规定 - 公司提供对外担保应要求被担保人提供与担保金额相当的反担保[4] -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年度报告中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做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4] - 公司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担保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14] 审议要求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2]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等关联方担保,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需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6] 后续处理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未履约,公司应准备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25] - 公司董事会应每年对全部担保行为核查并披露结果[26]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担保信息需披露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担保总额等内容[29] 部门职责 - 公司财务部负责担保事项登记与注销,督促被担保人还款[22] 合同条款 - 担保合同需明确债权种类、金额等多项条款[19] 特殊情况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特定条件下不得先行承担保证责任[26] - 发生违规担保,公司应及时披露并采取措施解除或改正[27] 制度说明 - 制度中“以上”“内”含本数,“超过”“过”不含本数[34] - 制度未尽事宜公司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4]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4]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4]
呈和科技(68862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