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电子(301379)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论证分析报告
天山电子天山电子(SZ:301379)2025-12-15 11:03

可转债发行 - 公司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不超69,702.30万元[3] - 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13] - 发行对象为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相关投资者(禁者除外)[9] - 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特定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且不得向上修正[15] - 转股价格调整有多种情况及对应公式[17] - 发行可转债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比例待确定[9] - 发行定价原则、依据、方法和程序符合规定[19][20] - 发行方式符合《证券法》《发行注册办法》相关规定[21] - 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51] - 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等[53] - 股东会就发行可转债相关事项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1] 业绩数据 - 2022 - 2024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1,832.37万元、10,742.65万元及15,038.43万元,平均可分配利润为12,537.82万元[23][28] - 2022 - 2025年9月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25.13%、25.55%、30.17%和34.48%[29] - 2022 - 2025年1 - 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7,510.54万元、6,679.50万元、12,162.01万元和1,441.26万元[30] 资金用途 -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拟用于“光电触显一体化模组建设项目(二期)”“天山电子信息化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47] - 募集资金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45] 其他情况 - 发行可转债有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6][7] - 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利息[23][28] -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36] - 公司未公开发行过公司债券,不存在债务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且仍处于持续状态的事实[26] - 公司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一年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31]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 - 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34] - 公司按规定于2024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与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34] - 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未超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50%[58]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未超30%[59] - 公司不存在《发行注册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需请示报告事项[46] - 公司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49][51][53] - 发行可转债后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拟采取多种措施降低风险[62] -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2月15日签署发行可转债的论证分析报告[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