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达电声(002655) -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召开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1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9]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6]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股东会表决与决议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4]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36个月内该部分股份无表决权[35] - 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过半数有效表决权赞成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36] 董事选举相关 - 董事候选人除累积投票制外应以单项提案提出[20] - 董事会等可提名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特定情况需披露[40][42] - 特定情形下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2] 其他规定 - 股东会就发行优先股需逐项表决[45] - 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表决时律师等共同负责[47]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51] - 公司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应按时实施,回购普通股决议需2/3以上通过[49]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5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