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股份(00227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选聘流程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审核、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6] -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采用公开方式[7] - 公司续聘同一审计机构,在选聘有效年限内可不再开展选聘工作[8] -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2] 评价标准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9] - 公司应细化选聘评价标准,对各要素单独评价打分[8] - 公司评价审计费用报价以所有满足要求的报价平均值为基准价计算得分[9] 任期限制 - 公司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特殊情况延长不超10年[10]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0]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两年[11] 费用规定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公司应说明情况并报送有关说明[10] 其他要求 - 公司解聘或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0日通知[12]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5] - 需关注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年度报告出具前连续两年或同一年度多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17] - 需关注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近3年因执业质量被多次行政处罚或多个审计项目正被立案调查情况[17] - 需关注聘任期内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发生较大变动或选聘成交价大幅低于基准价情况[17] - 注册会计师违规出具不实报告由审计委员会通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罚[19]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修改时亦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