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股份(00227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任期规定 - 独立董事连任期限不得超过六年[4] 公告要求 - 公司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后三日内公告委员会意见[8] - 公司应在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五日披露委员会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说明[9]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按需不定期召开[11] - 定期会议提前五天、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委员,全体同意可豁免[11] - 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履职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提意见或委托出席,应建议撤换[12]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十年[13] 考评建议 - 委员会考评董事及高管后提报酬和奖励建议报告提交董事会[17] 细则执行 - 细则未尽事宜或冲突按新法规和修订后章程执行[19] 管理职责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委员会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19] 细则解释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0] 旧规废止 - 公司2009年9月发布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废止[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