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5]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应在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0][11]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在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6]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6] 股权登记与表决权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7] - 股权登记日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类别股除外),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24]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7]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表决时,按规定或决议采用累积投票制[27]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该部分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27] 股东会决议 - 公司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回购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6]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披露[25]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8] - 未召开会议等情况,股东会决议不成立[39][40] 其他规定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3]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36]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决议次日公告[37] - 公告等在符合条件媒体和交易所网站公布[44] - 本规则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原规则废止,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5][46][47]
双汇发展(000895)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