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与持股 - 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A股5366.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463.65万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起人黄国荣、吴新艳、吴秀荣分别认购2800万股、800万股、400万股,占比70%、20%、10%[1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14636500.00股,每股面值1元[11] 业绩情况 - 公司净利润为 $100 million,较上一年增长 20%[1] - 公司总资产达到 $500 million,比去年同期增加 15%[2] - 公司营业收入为 $200 million,同比增长 10%[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 10%[11]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 25%[17]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17]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反向交易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7]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 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5]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维权[23]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或表决方式瑕疵,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21]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4]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通过[31]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议通过[31] - 单次或连续12个月内财务资助累计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通过[3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交易情形须股东会审议通过[3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一名职工代表董事[66]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66] - 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等多项职权[67] - 董事会有权批准部分对外担保、财务资助等事项[6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的事项需关注[68] 审计与利润分配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其中独立董事两名[81]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9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90]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90]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93] 其他规定 - 公司控股股东指持股份额占公司股本总额超50%或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21] - 实际控制人指能通过投资关系、协议等支配公司行为的主体[121] - 关联关系指公司控股股东等与其控制企业间及可能导致利益转移的关系[121] - 章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22] - 章程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22]
善水科技(301190) -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