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构成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5名非职工代表董事[8] - 董事任期为3年,可连选连任[3] 董事相关规定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5]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质疑或罢免提议[6] - 董事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两年内仍有效[7] 董事会会议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1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6]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提前10日通知董事[17] - 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董事和总经理[17]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日前3日发出,不足需顺延或获认可[18]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代出席不超两名董事[24] - 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足等可联名要求延期[25] 董事会决议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投票[29] - 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4] - 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35]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应暂缓表决[35] - 公司担保决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还需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36]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在董事辞职2日内通知股东[6]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37] - 决议涉及须经股东会表决事项及时披露[50] - 董事在会议记录和决议签字负责,违法致损参与董事赔偿,异议记载可免责[39] - 会议结束及时将决议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经与会董事签字[39] - 决议涉及重大事件按规定公告,披露决议和事件公告[42] - 决议公告含会议通知等内容[42] - 议案决议由总经理组织落实,董事会督促检查,违背追究责任[42] - 每次会议汇报以往决议执行情况,董事有权质询[42] - 董事会秘书常向董事汇报决议执行情况[42] - 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正案,经股东会批准[43] - 规则经股东会通过且《公司章程》生效起生效,由董事会解释[43]
中持股份(60390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