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合科技(00092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众合科技众合科技(SZ:000925)2025-12-15 10:31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4]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4]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 - 董事违反忠实义务所得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需赔偿[7]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9]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9] - 董事辞职报告提交,公司收到辞任生效,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9] - 因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等情况,辞职报告在下任董事填补缺额后生效[12] - 董事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义务任职结束后仍有效,其他义务最短不短于2年[1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含独立董事五人、职工代表董事一人[14]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董事总数的1/2[14] 关联交易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为非重大关联交易[16]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在0.5% - 5%之间为非重大关联交易[16]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七日通知全体董事[2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情形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24] - 临时董事会会议需提前三天通知所有董事[24] - 2名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不充分或论证不明确时,可联名要求延期会议或审议[24] - 独立董事只能委托到会的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会议[26] - 董事未出席且未委托代表出席,视为放弃该次会议投票权[26]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8] - 关联董事审议关联交易时应回避,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9][30] 其他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0] - 董事在董事会决议上签字并对决议负责,决议违法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赔偿,表决异议且记录在案可免责[31] - 董事会秘书在会议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决议等资料报送深交所备案[33] - 涉及股东会表决和规定需公告事项由董事会秘书公告,深交所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也应公告[33] - 深交所要求提供会议资料,董事会秘书按要求在限定时间内提供[35] - 董事会将历届股东会和董事会相关材料存放公司备查,存放期限为10年[35]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相悖时按法律执行并修订[37] - 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解释,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和修改[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