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光电(60036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委员会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2月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1] 委员会构成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委员会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及薪酬政策方案[7] - 每年公司正式审计报告出具后,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9]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1] - 会议通知定期会议至少提前3日、临时会议至少提前1日发出[11]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资料保留 - 所有资料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至少保留10年[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