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乳业(600597) - 光明乳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三名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独立董事任期与解职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9] - 提前解除职务需及时披露理由依据[11] - 不符合规定应停止履职并辞职[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应继续履职,公司60日内补选[11]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应在审计前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内容[14] - 应在审议年报前沟通初审意见[14]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1]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12年[21] 公司相关要求 - 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组织独立董事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3] - 保存会议资料12年[23]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6]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事高管的股东[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