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乳业(600597) - 光明乳业股东会议事规则
光明乳业光明乳业(SH:600597)2025-12-15 10:1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8] - 六种情形之一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8][12][13] -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0]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12] 召集规定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提前二十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提前十五日公告通知[1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7]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3] 投票与决议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9]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0]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0]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净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2]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9] 其他规定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27] - 股东买入超规股份,超比例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9] - 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股东投票总数有计算方式[33]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由律师、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33]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34]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36]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十二年[37]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特别提示[37]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9]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