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科技(002331)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皖通科技皖通科技(SZ:002331)2025-12-15 08: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8年2月25日首次发行1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42843.1749万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2843.1749万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9] 公司决策相关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35] - 股东会需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5] 担保相关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37]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1] 人员任职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职工代表董事1名[74] - 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8] 财务报告与分红相关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1] -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1元等4个条件[105]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及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14][11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经董事会决议[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