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大科雅(301197)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工大科雅工大科雅(SZ:301197)2025-12-14 23:52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河北工大科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工 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河北工 大科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含独立董事)、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董事、以及公司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二)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三)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四)考核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科学考评、严格兑现。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或津贴,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方案或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