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金桥(600639) - 公司章程2025年修订草案
浦东金桥浦东金桥(SH:600639)2025-12-14 07:4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2年5月30日首次发行3000万人民币普通股,1993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 - 公司向境外投资人发行1.1亿外资股,1993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 - 公司注册资本为11.22412893亿元[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1.22412893亿股,含8.50236703亿股人民币普通股、2.7217619亿股境内上市外资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减少注册资本应10日内注销;合并、股东异议情形应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18] - 公司因员工持股等收购股份,合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0] 股东权益与股东会 - 股东可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未执行可起诉[21]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诉讼[2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34][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3] - 年度股东会于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于召开十五日前通知股东[4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3]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4]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应实行累积投票制[56]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9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1]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62]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设职工董事1人[67]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每年对外投资或处置对外投资总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69] - 董事长决定对外投资或处置对外投资限额为1000万元[6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7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部分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审议通过[71] - 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行使表决权[71] - 董事会设置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81] 其他 - 公司每年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96]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6]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8] -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和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97] - 公司党委和纪委每届任期一般为五年[9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1] - 公司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13] - 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5] - 章程以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为准[124] - 章程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