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通控股(300292) - 关于防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防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 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杜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防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 得侵占公司财产。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 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知悉 《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 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交易。 第四条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