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通控股(30029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投资决策权限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需经董事会审议后由股东会决定[12]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由董事会审议通过[15] - 投资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等情况经总裁办公会审议后由董事长审批[17] - 上述额度以下投资事项由总裁审批[20] 投资营收与净利润标准 - 投资标的营收占公司经审计营收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决定[13] - 投资标的营收占公司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15] - 投资标的营收占公司经审计营收5%以上且超500万元经总裁办公会审议后董事长审批[17] - 投资标的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决定[13] - 投资标的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15] - 投资标的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超50万元经总裁办公会审议后董事长审批[18] 对外长期投资流程 - 对外长期投资要求合作方有良好信誉和实力并提供资料[32] - 对外长期投资须编制意向书,报董事会审批要编可研报告[32] - 意向书获批后财务协同编制合作协议书[32] - 投资协议签订后公司协同办理出资等工作[33][34] 对外投资管理 - 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并获取被投资单位财报[35] - 出现经营期满等情况公司可收回投资[36] - 投资有悖经营方向等情况公司可转让投资[37] - 重大对外长期投资转让需部门提书面分析报告[37] 其他规定 - 公司对外投资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9] - 本制度自董事会和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执行[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