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通控股(30029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2月)
吴通控股吴通控股(SZ:300292)2025-12-12 13:33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决策功能,提高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质量,确保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有效监督,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章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的相关规定,积极履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的审计、监督作用,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审阅 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 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 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监督财务会计报告问题的整改 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形成的 决议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