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通控股(30029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拟定公 司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 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总裁及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由总裁提 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未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在本细则的考核范 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