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通控股(300292) -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率和决策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工作是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建议、方案。 1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合相关法规要求时,拟辞职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委员产生之日。 董 事会应尽快选出新的委员,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