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通控股(300292)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2月)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独 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 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 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吴通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