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审议标准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关注[2]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关注[2]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关注[2]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关注[2]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关注[2]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关注[2] - 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需审议[2][3]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3] - 最近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股东大会审议该担保事项时,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股东大会召开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 - 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在5日内发出通知[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6]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6] -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收到请求后5日内发出通知[6]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6] 股东提案与投票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7] - 股东大会通知应包含会议时间、地点、召集人、审议事项等内容[7] -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应完整披露提案具体内容[7]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8]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事项,通知中将披露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资料[8]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2] -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13] - 召开股东会时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3] 董事与监事提名 - 第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被提名候选人可由筹委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或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股东提名[14] - 除第一届外,历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可由上一届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或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股东提名[14] - 除第一届外,历届监事会由股东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可由上一届监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监事或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股东提名[14] 股东会表决与决议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会对提案逐项表决,按提出时间顺序表决不同提案[15] - 股东会审议提案时不得修改,变更视为新提案,本次股东会不表决[15]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15] - 股东会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计票、监票,当场公布结果[15] - 出席股东会股东对提案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未填等表决票计为弃权[15]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等信息[15][16]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作特别提示[16]
美利云(000815) - 《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前后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