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益智造(002600) -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等专 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即委员会主席)。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 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运作。专门委员会的组成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 证券交易所的不时生效的有关规定设置。 各专门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第五条 董事会设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1 / 18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