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公用(000685) - 《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及修订对照表
股东会议事规则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 5 次临时会议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议事、 决策程序,确保股东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明确公司股东会的职责权利,保证股东会 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 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一)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2.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3.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5.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6.对公司合 ...